发挥妇联作用 维护妇女利益
[事件起因]2005年1月中旬的一天,一位王姓妇女身上缠着绷带,身上到处是伤,在其母亲及姐姐的陪同下来到了丹阳市妇联,反映其丈夫周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处理情况]市妇联权益部作了初步了解后马上给她开出证明,让该名女子到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该女子三根肋骨被打成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结果为轻伤。
拿到结果后,妇联权益部马上与妇联法律顾问汪巧凤律师联系,指定汪律师为其代理人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其丈夫周某是皮鞋厂的老板,钱多脾气也大,大男子主义特别浓,他认为老婆是我的,该打该骂随我的便,打了老婆打儿子,曾把17岁的儿子打的跑出了家门,几年未归。为此他们又无计划生育了二胎。有了第二个小孩并没能改变他施暴的恶习。有一次,周某要妻子下面条给他吃,他嫌面条不好吃就将面条泼到了地上,妻子讲了他二句,他把妻子摁到地上叫妻子把地上的面条全部吃了才肯罢休。接到传票后,很嚣张,他认为打妻子是家务事,不会触及法律。当他知道构成轻伤,会被判刑3 年以上,顿时傻了眼。他来到妇联承认错误,请求妇联为其出面做夫妻和好的工作,我们认为夫妻和好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但还是把周某的意思转达给了王某,妻子王某表示无和好的可能。周某又一次要来到妇联,他表示以前自己是法盲,从来不知道打妻子也犯法,今后一定痛改前非,不再打妻子。我们认为做夫妻和好的工作可以,但必须为打人事件负法律责任为条件。周某同意了我们的要求,为此我们与汪律师一起又找了王某,王某不同意夫妻和好。我们又到周某的皮鞋厂了解情况,发现周某除了有家庭暴力这一恶习,工人反映他其它方面的表现都还可以的,我们又一次找了王某,和她谈起了丈夫周某的事业,王某的脸上竟有了笑容,我们又与王某谈起了孩子,王某却流露出离婚舍不下孩子。经过全面了角情况后,我们认为夫妻有和好的可能,并且对夫妻安排了一次调解,给了周某在妻子面前承认错误的机会。以后又给双方安排了多次见面机会,终于王某脸上露出了笑容,但她对丈夫真的能彻底改变心存顾虑。我们要求周某对自己的行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深刻检讨,而且将检查书交给妇联留存。不久春节即将来临,我们让周某买了礼物到丈母娘家陪罪,周某买了礼物,长跪在丈母娘家大门外。为了彻底告别过去,周某选了一个好日子,开了一辆暂新的小轿车将妻子接了回去。春节到来的前一天,夫妻双双来到法院,一起撤销了两份诉讼请求。
[启示] 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丹阳市妇联权益部的同志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使即将破碎的家庭得以团圆,这说明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确实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国人口众多、经济还不很发达,“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旧观念在一些地方还根深蒂固,严重阻碍着男女平等的实现,因此,妇联组织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让尊重妇女的社会价值、推进男女平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要让每一位公民学会用平等的眼光看待另一性别,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