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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留下假名存折,钱取得出来吗
 
  1994年1月,我丈夫以假名“赵明”在建设银行办了一张定期存折,存了6万元“私房钱”。最近他因病身故,我在收拾遗物时发现了这个存折。 
  2005年5月,我拿着这个存折到银行取钱,银行工作人员叫我输入密码,我说这是丈夫存的,密码只有他才知道,可他已经不在了。银行又叫我提供身份证件,以证明“赵明”是我的丈夫。我说“赵明”不是他的真名,是化名。银行工作人员说,你一没有密码,二无法证明“赵明”是你的丈夫,这样我们就爱莫能助了。银行工作人员的意思是,这笔钱我取不了了。 
   天哪,6万元存款对于一个家庭可不是小数字,明明是我家的钱,怎么生生的就取不出来了呢?有人叫我向这家银行的上级部门投诉,有人叫我到法院起诉,也有人说,无论你用什么方式,都拿不到这笔钱了,我不知道该听谁的好。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
    2000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并实施《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从此以后,个人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必须凭本人身份证件开户。
    从《继承法》的角度讲,你是丈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丈夫死后,你享有财产继承权。就是说,只要6万元存款是你丈夫的。你就有权继承。从实行实名制的有关规定来讲,你的丈夫在实行储蓄实名制之前,用假名存款没有过错。而他在实行储蓄实名制之后没有再到银行办理过与这个存折有关的业务,没有机会将假名改为实名。既然这样,银行就应该按照实行实名制之前的规定让你取款。
    问题在于,像你这种情况.即使是实行储蓄实名制之前,银行也要让你出示存折,输入密码。即使是那时候,这两样东西也是必须的,缺了哪一样,都要靠“赵明”的身份证来弥补。如果缺了存折,要靠“赵明”的身份证才能补办;如果缺了密码,要靠“赵明”的身份证才能证明是“赵明”本人或“赵明”的委托人在取款。否则.万一真的赵明凭着身份证、账号及密码到银行补办存折并取款了,怎么办?因此,银行不让你取款,是很自然的,也是合平规定的。 
    因此,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的储蓄账户上用的还是假名,应尽早去银行改为实名,这样,万一你提供不了密码.或者忘了密码.或者遗失了存折.就还可以凭身份证取出银行里的存款。这也是实行储蓄实名制的一个好处。
 
                                                       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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