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离婚成真可否挽回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夫妻双方暂时离婚的现象时有发生,但事后假戏真做的事例也不少,而受伤害最深的往往是女方,镇江市妇联权益近期就接待了两起类似的上访件。
案例一:刘女士和于先生于上世纪80年代初结婚,20多年来,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拥有一个让人羡慕的幸福的家。夫妻俩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为了争取到单位的集资建房份额,于先生与刘女士商量决定以“假离婚”的方法来参与单位集资分房。2005年10月,刘女士和于先生按计划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两人一切生活如往,直到12月的一天刘女士的一位朋友告诉她于先生在外面另有她人时,刘女士仍不敢相信,可当她质询于先生这一情况时,于先生毫不讳言的承认了他与一外地女老板好上的事实,并声称,他们2个月前并不是假离婚,而是真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商量,但复婚是不可能了。刘女士这才清醒的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不管自己如何强调当初假离婚的目的,但受法律保护的离婚手续只能证明一点:离婚已成事实。
案例二:成女士和王先生结婚7年来有一个和睦的家庭,王先生在外做工程,家庭收入很稳定。2005年,王先生对成女士说,自己在外面做工程风险很大,为保全这个家,确保家庭远离债务纠纷,还是假离婚的好,成女士同意了,俩人一起去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因为成女士认为是假意离婚,所以对于房产和孩子的监护权都在王先生名下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没过多久,成女士得知,王先生又结婚了,可这时,她们的婚姻已不再受法律的保护,成女士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却为时已晚,落得人财两空。
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根本不存在什么假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离婚就生效并受法律承认。而类似的假离婚案,通常发生在外表平静和睦的家庭,女方通常在离婚前都很信任男方,不认为男方会欺骗自己而放松警惕。妇女姐妹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男方提出离婚时要慎重考虑,认清其真实目的,并注意财产分配的问题。否则,当自己上当受骗时,想维权很不容易。
(权益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