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妈妈” 诠释“大爱”精神
镇江市妇联 徐伟珍
2003年,市妇联与京江晚报联手开展“社会妈妈”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捐资金助学,体现人文关怀和社会关爱。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民的广泛参与,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五年来,市“社会妈妈”专用基金账户共收到善款50万元,有近500个团体组织、家庭和一大批个人加入了“社会妈妈”行列,有1700多名贫困学童得到了“社会妈妈”在物质上、生活上和精神上的多重关爱。全市妇联系统共收到助学善款240万元,有5000多名贫困学童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社会妈妈”公益活动实践,记录了一个个平凡而普通人的感人故事,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了关爱他人、关爱社会的浓厚氛围,诠释了镇江爱心之城的丰富内涵,对构建和谐镇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评价其为“三个工程”,即:育人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2003年,“社会妈妈”活动被评为镇江市度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事;2006年,又被江苏省文明委评为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一等奖,成为我市乃至全省的公益活动品牌。2009年5月8日,在四川地震一周年到来之际,市妇联、京江晚报组织了20多名“社会妈妈”代表来的我市对口援建的板桥镇,开展“‘镇江妈妈’情牵板桥 心手相连 爱心结对”活动,真正把镇江人的“大爱”撒播到了远方。
一、“社会妈妈”活动遵循的“四个原则”
“社会妈妈”活动遵循了公益活动的规律,通过规范化、社会化、实事化运作,其社会公信力、感召力和生命力不断增强,
1、诚实守信的原则
慈善公益事业必须实行规范管理,才能有社会公信力,作为慈善公益事业范畴的“社会妈妈”活动也不例外。
我们专门制定并下发“社会妈妈”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三公开”,认真把好“三个关口”,确保了活动的公信度。一是制定标准,实行规范管理,把好儿童入口关;二是设立专户,实行透明管理,把好资助款出口关;三是定期督查,运用机制管理,把好尊重捐赠人意愿关。程序规范、运作透明的工作机制和严格管理、内部监督的自律机制,提高了“社会妈妈”活动组织者的社会公信力。
2、与时俱进的原则
慈善公益事业必须实行科学管理,才有社会感召力。
《新义务教育法》出台后,“社会妈妈”活动主动实现转型。
一是资助方式转型:变为“成长”和“成才”两种类型;二是重新确定资助标准和方式:资助人可采取循序渐进式、爱心传递式、阶段助推式等,资助贫困家庭的孩子完成学业,为社会培养各类有用人才;三是资助路线转型:采取“高端路线”与“低端路线”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着眼于“低端路线”,即: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公众)加入慈善行列,这也是国际社会积极倡导的一种慈善救助方式,尽管这种方式做起来很辛苦,但我们理念是:帮助一个孩子,提供一个机会,会有无数种可能。
我们还不断拓展活动外延。一是上下联动:各辖市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妈妈”帮困助学活动。二是扩大范围:在重点资助品学兼优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单亲特困儿童、留守儿童的同时,将资助对象放宽至流动和特殊儿童。三是多方引资:在省妇联领导的关心下,从南京鸿国集团争取到12万元,连续六年每年定向资助近70名贫困流动儿童。
3、品牌化设计的原则
慈善公益事业必须实行“有情操作”,才有社会生命力。
我们效法社会营利组织,经常、持续、规范和相对稳定地生产名牌产品那样,不断设计有吸引力的慈善公益项目,让“社会妈妈”活动存续并发展壮大起来。
——授之以渔。选择受助的纯农户,组织农业科普夏令营,通过参观高科技农业示范园,请农技师传授新型农业技术,赠送优良种子,并上门指导种植,以增强受助家庭的“造血”功能。
——精神关怀。邀请省市知名教育学、心理学专家举办讲座,在给予贫困女童物质资助的同时,更注重给予精神上的关心。对“社会妈妈”资助的四年级以上的孩子以及丹徒、句容等地留守流动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为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制订书面指导方案,依托学校心理老师,给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依托各级小公民道德实践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引领受助儿童健康成长。
——多样关爱。吸引中小学生,通过举办主题班会、开展校园义卖、捐献零花钱等方式集体加入“社会妈妈”行列;引导大学生以智力方式加入“社会妈妈”行列,同学们在帮助他人的同时,陶冶了情操。策划“春蕾绽放引领成长”活动,为受助儿童搭建展示才干的平台,让社会为其喝彩,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4、整合社会资源的原则
慈善公益事业必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才有影响力。
善举是一种自主、自觉行为,既不能强迫,也不能摊派。因此,需要借助媒体的力量,推动形成“人人以乐善好施为荣,个个行助人为乐之举”的社会氛围。集媒体和组织者于一身的京江晚报,在“社会妈妈”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以招募“社会妈妈”来启动活动。2003年3月5日,市妇联与《京江晚报》联手,共同向社会发出“贫困女童呼唤‘社会妈妈’ 真情奉献扶助幼苗成长”的倡议,公布了“社会妈妈”助学基金专户帐号,推出了首批急需帮助的儿童,动员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都来争当“社会妈妈”。倡议一见报,原计划在3天内连续推出的12名困难儿童即被“一抢而空”。
——以营造氛围来推动活动。主流媒体十分关注和支持“社会妈妈”活动,《中国妇女报》、《中国教育报》、《新华日报》、《香港商报》、《扬子晚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及省市电台、电视台等,都先后有近300次对我市的“社会妈妈”活动进行了报道。《京江晚报》作为主办单位,5年来先后116次进行跟踪报道,其中有十多次是整版报道。市电视台《星周刊》、《百姓故事》、《金山聚焦》、《纪录》等栏目先后制作10多个专题片,宣传“社会妈妈”的感人事迹。这些报道,极大地提升了“社会妈妈”以及市妇联和京江晚报自身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以大讨论来提升活动。我们分别深入丹徒、京口、润州区,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邀请老领导、社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对活动开展评述,晚报整版刊登点评,扩大社会影响;开展“社会妈妈”现象大讨论,进一步提升对“社会妈妈”活动的认识,明确努力目标:呼唤更多人加入爱心群体,帮助贫困儿童完成学业,教育孩子成人成才,打造文明城市“名片”和工作品牌。
——以弘扬善举来引导活动。活动四周年之际,我们推出了一批“社会妈妈”先进典型,他们中有资助学生最多、最具创新资助方式、资格最老、年龄最大的“社会妈妈”等,“妈妈”们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各个阶层,身份不同、贫富不一、年龄有差异,但他们的热情、爱心相同,代表着“社会妈妈”的群体形象,他们的精神、行动感动着受资助的孩子及家长,感动着广大市民,使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社会妈妈”的行列之中,形成了人人帮我,我帮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社会妈妈”活动组织者的定位
毋庸讳言,转型期的中国财富分配发生了某种程度的倾斜,这已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既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一个社会组织应尽的责任。“社会妈妈”活动的实践表明,在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弘扬慈善公益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妇联组织应该积极作为。
1、党政要求,妇联组织应当积极作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对于缩小社会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具有积极意义。慈善公益事业是稳定社会的一个重要力量,是和谐社会的“滑润剂”,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的妇联组织应当积极作为。
2、妇女诉求,妇联组织必须积极作为。在社会和经济变革中,妇女群体从整体上看还处于弱势地位,在“社会妈妈”资助的贫困儿童家庭中,单亲母亲、隔代收养家庭占38%,流动人口、纯农户、双下岗家庭占41%,残疾、癌症、重病家庭占19%,其他困难家庭占2%。妇女贫困化和贫困妇女化问题,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如何既为贫困妇女提供“输血式扶贫”以解燃眉之急,又采取“造血式扶贫”方式,引导妇女成为社会发展的参与者和实践者,让妇女在自我发展中增进摆脱贫困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这是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对妇联组织的利益诉求,理应成为各级妇联特别关注的领域和重要任务。
3、社会需求,妇联组织可以积极作为。“社会妈妈”公益活动,为主流社会阶层特别是富裕阶层搭建了向贫困阶层、弱势群体提供钱、物、服务等实际帮助的平台。在不断壮大的“社会妈妈”行列中,长者90多,儿童不满10岁;有市级领导,也有下岗职工;有百佳市民,也有巾帼示范岗;有企业老总,也有社会团体。帮助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片群众,稳定一方社会,“社会妈妈”公益活动,有利于增进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密切相互之间的联系,减少乃至避免由于相互之间的长久隔阂、误解而可能引致的摩擦与冲突,进而实现不同社会阶层成员之间和睦相处,慈善公益事业事关困难群众,反映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需要,为维护社会稳定,妇联组织可以积极作为。
三、“社会妈妈”活动实践,引发对慈善公益事业的思考
1、慈善公益文化,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助推器。“社会妈妈”作为公益活动,需要形成良性互动的态势。即:通过鼓励、引导、示范,唤醒人们心中潜存的慈善之心,加入施爱行列;引导受助者学会感恩,学会回报社会,明白“爱”的真谛。“社会妈妈”五周年之时,我们没有举办盛大庆典,而是以“大爱”的名义,开展了“感恩爱——给‘妈妈’”写封信,感谢妈妈的养育之恩,与“妈妈”面对面交流,加深双方的了解;传播爱——广泛宣传“社会妈妈”中的感人事迹,扩大影响力和参与面;延续爱——集聚社会力量,给更多的孩子送去“爱心书屋”,让知识伴随孩子成长等系列主题活动,使“社会妈妈”的博爱惠及更多的需要帮助的孩子们,使更多的孩子受到爱的教育。最早受到“社会妈妈”资助的杨路,已踏上工作岗位,她将剩余的爱心款2万元转捐给了“社会妈妈”基金,她和丈夫一道当起了“社会妈妈”,爱心结出硕果,爱心得以传承。
市长许津荣在给妇联的信中写到:看到《京江晚报》有关“社会妈妈”活动的报道很受教育。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形式。“妈妈”们在参与中感受到社会责任,孩子们在受助中感受到社会关爱,文明和道德在社会上得到弘扬,社会在互助友爱中不断进步。同时,她以一名普通市民的身份加入“社会妈妈”行列,多次捐款资助了多名贫困孩子。
2、强化全民(包括企业)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是当务之急。慈善公益事业是一项很强的社会事业,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民和团体的慈善公益意识还不够强,这是影响和制约我国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最深层的原因。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强化社会公众(特别是富裕阶层)与团体(特别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要把人们的慈善公益本性真正变成慈善公益行动,并蔚为风尚,必须“增强全社会的慈善公益意识”。有了这种慈善公益意识,才谈得上弘扬作为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的慈善公益文化。慈善公益事业为了人民群众,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没有群众的广泛参与,就只能停留在组织号召捐赠的层次上。
3、培养第三部门,“小政府,大社会”是理想格局。完善第三次分配的运行机制,可将被称为“社会稳定器”的慈善公益事业,交由独立于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部门来主办(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基金会、志愿服务机构等公益组织)。从长远看,政府在慈善公益事业中必然要从主动作为的“运动员”角色回归到被动作为的“裁判员”角色,即慈善公益事业应交由独立于市场和政府之外的第三部门来主办,政府只起宏观协调和保障作用。介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第三部门的独立存在和发展壮大,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和管理成本,做许多市场部门无能为力的事情,特别是在政府和市场都有可能失灵的地方。让第三部门与政府、市场之间“三足鼎立”,相互依存、相互服务、相互以长补短,以强扶弱,以余济缺,形成一种在财富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的第三次分配,实现收入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转移,使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4、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健全相关制度是客观要求。社会捐赠减税免税的政策不够完善,影响了大宗善款募集,制约了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企业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如捐献爱心图书等非经营性行为也要纳税。慈善公益事业只有得到法律的保障,政策的支撑才能越做越好。
爱是一个城市精神的纽带, 爱是和谐社会永恒不变的主题。“大爱镇江”确立起了城市的精神标杆,让我们携起手来,呼唤爱心,传递爱心,播撒爱心,为“大爱镇江”书写着新的精彩篇章,共同铸就充满爱心和人文关怀的大爱镇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