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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盲自行协议离婚九年之后方知无效

        感情破裂后,自行签订离婚协议并销毁结婚证书,双方以为已经办妥离婚。和他人共同生活后,子女上学无法报户口时才知道当年的“自行离婚”手续是无效的。日前,句容法院下蜀法庭远赴安徽无为县黑沙州,为这样一桩离奇的离婚案件成功进行了调解。
  原告陈某与被告夏某于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9月17日结婚,2000年因感情不和两人决定离婚,遂自行签订了离婚协议,法律知识匮乏的他们以为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销毁结婚证书,就算离了婚了。
  之后双方各自生活,互不干扰。陈某又与他人按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婚礼并生育子女,直到今年子女上学报户口时被告知无法报户口,才知道自己离婚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后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夏某离婚。承办案件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向女方夏某发送了传票,传票已被签收,但夏某并没有前来开庭应诉,考虑到离婚案件的特殊情况,承办案件的法官决定赴安徽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承办案件的法官风尘仆仆地赶到夏某家中时,夏某感到很吃惊,她早已与他人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一子,在法官耐心讲解了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后,夏某才意识到自己先前的“离婚”不具有法律效力,她表示自己愿意离婚,并再三对法官的来访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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