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及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法知识宣传教育,使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和权益的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等企业增多,加快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也给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和新的问题,成为妇联组织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妇女组织建设未形成共识,存在着妇联组织一厢情愿的情况。非公有制经济业主对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设的认识不一,心态比较复杂。有的出于对妇女组织的信任,认为应该有这么一个服务、引导、代表和维护女工的组织;有的意识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妇女组织是一种趋势,晚建不如早;但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主建立妇女组织心存疑虑,有的认为资产属个人所有,建立妇女组织没有必要;有的怕妇女组织活动多,加重负担,影响生产;有的担心妇女组织一心维护女职工的权益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个别企业甚至担心生产经营活动受到更多的监督和制约,因而不支持建立妇女组织,有的认为妇女组织“虚”,对企业发展没有多大意义,有可无可,特别是私营企业主,对建立妇女组织根本不感兴趣,有的甚至存在着抵触情绪,从而影响了妇女组织的设置和妇女组织的开展,据调查,持上述观点的企业主占50%以上。企业主对建立妇女组织都不支持,妇女权益保障这么可能得到享受。据调查在企业工作妇女60%以上,享受不到产假和甫时间。
(二)、妇女儿童容易遭受非法侵害。妇女儿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非法侵害,如:在家庭中,妇女也处于弱势地位,虽然人们对婚外情、“包二奶”现象趋于理性思维,但仍是妇女权益受损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一是婚外情引起家庭暴力现象仍大量的存在,由此引发了离婚、造成未成年人得不道良好的学习和道德教育,生活没人照顾严重影响身心健康。二是“包二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外性关系等现象比过去更为多见,引发了多种家庭矛盾,在诉讼过程中又因为妇女举证困难,使妇女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因派出所认为是家务事而不愿意参与处里,妇女在婚姻家庭的权益问题上,仍然得不到保护。在社会上很大的一部分有钱的男人,认为离婚自由结婚也自由,对婚姻家庭不负责任。既影响了小孩的成长,又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
(三)、弱势妇女儿童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对因病因灾而致贫致残的妇女儿童很大的一部分人群,缺乏有力的社会救助。
(四)、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问题日渐凸显。近些年来,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广大农村出现了不少“留守儿童”,因为没有得力的兼护人导致不少“留守儿童”沉溺于网吧,得不到良好道德的教育,日常生活没人照顾,给他们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五)、流动孕产妇健康得不到保障。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多,给妇女规划实施工作带来难度。目前,对流动人口管理档案难以完善,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健康保健得不到全程服务、计划免疫等问题己引起社会的关注,还需实施一个规范管理办法。
(六)、婴儿的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碍,婚前医学检查率继续偏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大幅提高。由于《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性婚检,人们婚检意识较差,婚检率急剧下降。当前这种急剧下降的趋势距离目标越来越远。因为婚检率下降,一些遗传病、传染病、内科病等漏检,导致新生儿缺陷发病率升高。
二、对策建议
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做好新时期妇女维权工作,迫切需要妇联善于整合各类资源,努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开放性、宽覆盖的妇女维权社会化体系和运行机制。
一要促进各项保证妇女社会地位的国家政策的落实。妇联要积极推动国家关于保障妇女儿童利益政策的落实。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大力组织、协调、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推动两规制订和实施,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二要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落实。采取妇联搭台,企业出资,免费发普法读本,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首位,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优化妇女发展法律环境,积极倡导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既提高广大妇女自我防范能力,又使整个社会进一步了解妇女、关心妇女、帮助妇女,增强广大群众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有效减少妇女权益受侵事件的发生,营造尊重妇女、关心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加大扶持救助力度,积极建立农村贫困妇女儿童救助机制完善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体系,政府在助困、助医、助学、助业、助房和司法援助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咨询服务和救助政策。真真切切地维护弱势妇女儿童权益。
四要动员全社会来关注妇女儿童事业,采取民间、政府、社会救助等方式求助贫困妇女儿童,把贫困妇女儿童救助工作,纳手和谐社会建设、小康建设总体规划。
五要实施妇女健康工程,提高农村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完善农村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制度。宣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等检查治疗的方式,开展妇女普查治疗工作。
为了进一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使妇女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1、努力提高婚检率,控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婚检率急剧下降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升高,不仅不利于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也将对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确保未来人才资源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直接的不利影响。为改变这一状况,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二是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或免费推进方案,努力提高婚检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计划外妊娠、分娩的管理,加强三级预防保健措施,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面,切实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
2、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性别歧视,要彻底改变重男轻女的世俗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男孩女孩都一样的思想观念,严禁对胎儿性别的鉴定,确保人口性别比例协调发展。在社会就业中首先要消除性别歧视,尽量拓宽就业渠道,要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增强她们在社会的竞争力。坚持舆论监督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一是要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社区精神文明教育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尚。二是要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一切危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尤其要提高广大妇女特别是流动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 丹阳市妇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