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不穿法袍的法官”获省表彰
近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我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扬中市人民法院3家集体和句容市妇联干部华进等5名个人受到表彰。
据了解,2005年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实施。五年来,我市168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了6480件刑事、民商事、行政等不同类型的案件。他们与法官的职业思维形成了有效的互补,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过程更加了解,增强了老百姓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他们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