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公园新村社区成为“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2008年3月8日正式颁布的《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切实履行《实施办法》赋予的各项义务和职责。营造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氛围,消除家庭暴力现象,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4月21日,丹阳市妇联在公园新村社区举行 “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挂牌仪式,活动中,还聘请了妇联的法律顾问汪巧凤律师就家庭暴力的危害、如何预防家庭暴力等有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讲座。社区100余名居民参加了活动。图为汪律师在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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