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妇联维权职能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60年来,丹阳市妇联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不断提升维权理念,认真履行基本职能。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不断增强,参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家庭地位普遍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副局级以上女干部86人,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分别为28.4%和29.2%,女党员6392人;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领域不断拓宽,全市从业妇女23.99万人,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0%,妇女儿童卫生健康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孕妇和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9%和100%,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明显下降。全市有名妇联专职维权干部,有3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前后有10名妇联干部担任了人民陪审员,先后建立了专职妇联干部、法律工作者、“木兰拳协会”、社区志愿者四支普法宣传队伍,为维权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妇联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列为2006-2010年“全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市(县)。被江苏省评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一、强化组织领导,妇女组织的影响力有新拓展。
一是健全工作组织,妇女维权有保障。首先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妇联各项工作的首位。专门建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层各级妇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加强了领导和指导。各镇(区)妇联及村(社区)居妇代会按照市妇联的要求,每年制定维权工作方案,形成了层层有组织,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健全信访网络,妇女维权有依托。我们完善了市、镇、村(居、社区)三级网络,对妇女来信来电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强信访目标管理,将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率、处理质量纳入三级信访网络责任人的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我们还注重创新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站、三制度。即:市本级建立了法律援助站、镇(区)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村(居、社区)建立家庭暴力投诉分站和维权站,完善了法律维权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特邀陪审员依法向人民陪审员的过渡。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妇女维权有实效。为使妇联系统的维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市妇联每年初与基层妇女组织签订有关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市形成了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为确保维权工作的实效,不定期地对“基层妇女维权站”工作进行检查,年终对各镇(区)妇联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市妇联年终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
二、注重统筹协调,实事化维权有新内涵 。 近年来,市妇联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尤其是注重与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形成妇女维权的整体合力。 根据来信来访中80%为家庭暴力案件的现状,在公园新村成立了 “妇女法律维权站”、“流动妇女之家”、“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和公安局联合建立 “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等,还积极争取法院、司法局的支持,对家庭暴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查取证、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遭受家庭暴力,且确实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老人,诉讼费用实行减、缓、免。全市设立了五大窗口,即:妇联妇女权益接待窗口,司法局法律援助窗口,法院涉法问题处理窗口,政法委重大问题会办窗口,派出所家庭暴力投诉窗口。
三、深化法制宣传,妇女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有新提升 。 市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
一是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充分运用两台一报、网络、讲座等多种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国际禁毒日”、家庭道德教育实践月、“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组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懂法守法、安全防范、健康文明、和睦相处、男女平等的“五种”意识。近年来,为3000多名妇女提供法律释疑,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近万份,服务群众3000多人(次);举办辅导培训35期,累计参加人数6000余人;组织8000多名妇女群众参加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
二是面向家庭深入宣传。在农村,利用赶集、庙会等时机,深入镇(区)开展宣传,通过面对面地讲解《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妇女法》等实用性较强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在城市,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通过发放“家庭平安、促社会和谐”倡议书和宣传手册、举行“社区法律大讲堂”、“法律大讲堂村村行”、“开展知识竞赛”、“举办乡局级女干部法律培训”、“为在押人员提供爱心帮教”等有效形式,吸引广大家庭成员广泛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努力使普法宣传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利用阵地强化宣传。市“木兰拳协会”的宣传小分队把普法内容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广场、进社区、进镇村巡回演出,广造声势。通过专职妇联干部、法律工作者、志愿者普法队伍的强势宣传,进一步拓展了法律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促进了广大妇女更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四是以新法普及为契机,重点宣传。自“五五”普法开展以来,一批新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各级基层妇女组织围绕新法举办专题培训,开展系列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开展《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两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教活动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市更好的得到普及。
四、维护和谐稳定,妇联组织的作为有新展示
近年来,市妇联始终坚持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有效推进妇联系统的平安建设。
一是“平安家庭”创建扎实推进。围绕家庭作文章,以家庭稳定促社会和谐是妇联维权工作优势之一。2005年以来,市妇联联合综治办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市98%的家庭参与创建, 2009年“三八”期间,对22个先进集体和100个示范户家庭进行了表彰,并加大了典型的宣传和带动力度。几年来,“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发展势头良好,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指标体系,成为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促进家庭社会平安稳定有机结合的有效载体和品牌工作。
二是维权信访工作不断加强。一是与社会大调解机制联动。依托社会大调解机制,构建横向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纵向与基层妇女组织相联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及时就地为妇女群众提供服务。二是与妇联维权体系联动。充分发挥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妇女维权站的作用,为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为来访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两年来,全市各级妇联接待来信来访1549件,为20名妇女进行了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三是与社会维权体系联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妇联维权三项制度,不断壮大维权代言人队伍,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
三是深入开展帮困助学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妈妈”帮困助学和“恒爱行动”,让困难家庭感受社会关爱,让贫困儿童健康成长。
两年来,市妇联牵头结对20家单位,帮扶38个贫困孩子上学,帮扶金额10万余元。发动广大妇女为孤残和贫困儿童编织捐赠毛衣、毛裤、围巾共5000余件。为福利院的孩子们送去贝因美捐赠的9万余元儿童食品和生活用品,与民政局、慈善总会为全市33位在校学习的孤儿每人发放了1500元的爱心款和学习用品。联合卫生部门为弱势妇女免费体检。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地牵手扶贫、结对助学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丹阳市妇联走过了60年的不平凡历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 维权工作继承百年妇女运动的光荣传统和我市60年妇联工作的成功经验, 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距离。新的使命正鼓舞和召唤着我们。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丹阳市妇联权益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