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加强司法行政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做法与思考
近年来,镇江市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与法律保护等领域,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较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完成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近几年,我们将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推动两个规划实施的切入点来抓。两个规划明确要求“加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等特定对象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能够采取有力措施,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推动、检查和落实,加强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进一步强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一是将妇女、儿童纳入全市“五五”普法的重点普法对象。“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规定,妇女儿童尤其是青少年是全市“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对象,通过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增强广大妇女、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进而提高法律素质,有效减少犯罪率的发生。
二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针对全市妇女儿童的法制宣传活动。
首先,努力提高各类妇女依法维权的水平与能力。市司法局与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有特点的活动。与电视台联合,拍摄了“女性与法”系列节目,选取发生在镇江的女性犯罪、女性维权的真实案例,将女性犯罪的心理、犯罪特点等进行系统分析,受到了女性的普遍欢迎;与女子戒毒所联合,每年组织3-4次律师、心理医生等对这些特殊人群开展法律咨询,帮助他们答疑解惑,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安心改造,并专门成立法律教育基地,为她们开展长期的法律服务;利用每月的“18”法制宣传广场阵地,接待妇女咨询,向她们宣传法律知识,提供维权途径;利用法律援助热线、法律援助咨询,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女性提出法律援助帮助。各辖市(区)也积极开展各项妇女法制宣传活动。丹阳市司法局与丹阳市妇联还组织了全市范围的“万家学法”活动,以家庭为单位的学法,带动家庭每个成员的学法,受到非常好的效果。
其次,大力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为进一步推动全市青少年学法用法,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团市委等几家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全市各中小学还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针对近期频发伤害幼儿事件,我局安排得力人员积极为学校开展法制辅导和轮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手拉大手,全民跟法走”活动,通过制作法制漫画、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用学生的普法来带动家庭、社会的普法;利用“七彩假日”等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模拟法庭、写学法心得、参加法律社会实践等,充实学生的暑期生活。
(二)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能够把认真贯彻《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妇女儿童救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作为发展我市妇儿事业的重要抓手,坚持做到优先接待妇女儿童来访咨询、优先审查受理侵害妇女儿童的案件、优先办理妇女维权援助事项。对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经常与妇联、团委等组织合作,建立信息与业务交流渠道,凡是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维权,援助机构均做到应援尽援,让让妇女儿童在援助中享受到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关爱。
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也能积极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及服务,尤其是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服务。能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同时积极为其他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免费服务。充分发挥“12348”法律咨询热线在解答妇女儿童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和提供救助方面的重要作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能及时加大对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有效避免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江成律师事务所能够发掘自身潜力设立妇女儿童服务部、婚姻家庭维权中心,依法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专项服务。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能积极参加妇联、工会等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类法律帮助服务,主动担任社会法律志愿者,参与社区法律宣讲咨询等活动,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各类法律服务事项的统计过程中,实现分性别与年龄的统计与分析,并及时就其中反映出来的涉及妇女儿童保护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研究,形成解决问题的意见。近两年来,全市共免费为433名妇女、208名儿童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妥善处置涉及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案件1400余件,较好维护了妇儿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并进一步加强流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流动妇女儿童涉法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流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在落实两个规划的进程中,认真在做好阶段性监测评估的同时,要做好总结,及时掌握情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各种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尤其是动员女律师,积极参与妇儿权益保障,及时维护她们的合法利益,按《镇江市司法局“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为妇儿工作做好事办实事。继续做好困难妇女儿童的关爱工作,特别是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制订、实施和监督工作,并在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治理家庭暴力等专项活动中切实履行好职能,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妇女儿童工作的理论探索和工作研究,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切实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妇女儿童工作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