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当前位置:首页  
网上投诉咨询须知
  尊敬的用户,欢迎您使用镇江妇女网上投诉咨询系统。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当您点选同意键或使用本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须知,同意接受所有规范并愿受其约束。
  一、受理范围
   本网站(http:// www.zjwomen.org)主要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妇女联合协会的设诉与咨询。
  二、办理程序
   网上投诉处理,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办法。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由市妇联受理,经审核后按照转办程序转交有关参评部门(单位)调查处理,办理单位会及时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
  三、办理时限
  一般问题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情节复杂、需多个部门(单位)参与的问题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四、注意事项
  1、投诉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及社会公德的有关规定,不得包含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和淫秽的信息资料。违规的内容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
  2、投诉时要选择准确的投诉对象,语言要文明规范,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叙述问题要准确清楚、详尽具体;投诉前请注意查看各单位的机构职能,以免因选择投诉对象错误而延误问题的及时解决。
  3、投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因投诉内容失实、利用投诉举报进行人身攻击等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诉人自行承担。
  4、提倡署实名投诉,为便于调查处理及反馈投诉结果,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用户个人资料,该资料不对社会公开。
  5、在您填写投诉件之前,请先浏览已公示的投诉,避免同一类的问题重复投诉;原则上一次投诉只限反映一个问题;对同一用户在办理时限内的重复投诉,本站只作一次答复。
  6、因调查处理的需要,我们将把您的联系方式提供给参评部门(单位),他们会跟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各参评部门(单位)将做好保密工作,不会向其他不涉及调查处理的人员透露。
  7、对投诉对象打击报复投诉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各参评部门(单位)违反本站保密规定,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本站投诉举报。
  8、以下投诉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投诉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投诉;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投诉;
  (3)同一投诉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投诉;
  (4)不属于以上参评部门(单位)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站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9、涉法涉诉问题,请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向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本站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网上投诉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您也可拨打0511-84424937的举报电话进行投诉。重大问题还可以通过邮寄信件形式投诉反映。通信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4号(邮编:212001)。
   2、本站可以在事先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修改本须知的内容。
  3、本须知的解释权归镇江市妇联
   如您确认已熟知并接受以上内容,请继续完成提交。
公众互动
维权热线:0511-84435137
家政热线:0511-84403676
捐赠热线:0511-84444444
镇江妇女网 主办:镇江市妇联 备案号:苏ICP备05013441号
地址:镇江市正东路34号 邮编:212001
电话:0511-84424937 传真:0511-84403581
E-mail: zhenjiangwomen@yahoo.com.cn   技术支持:玖骏数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