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机关内设6个职能机构及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建制)。
(一)办公室
负责全会的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简报、档案、机要、保密、统计、文印等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审计、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外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编辑与发行《镇江妇女》;做好妇女学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联络)部
负责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管理工作,管理机构、编制、职称、工资、人事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负责制定、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协调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负责与港、澳、台地区妇女组织、妇女人士及海外女侨胞的联谊工作。
(三)宣传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和实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组织“三八”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女文艺家协会日常工作。
(四)城乡工作部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指导和推动各级妇联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促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致富,帮助失业女工寻岗创新业;指导各地妇女组织搞好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开展社区妇女工作,做好女企业家协会和致富女能手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五)权益部
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各种渠道妇女投诉,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制定有关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条例、政策,并进行宣传、推动,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六)儿童工作部
负责参与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草案的检查落实,开展女童工作,促进女童发展;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及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负责家庭教育工作的协调与服务;参与推进校外教育,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宣传《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及镇江市“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工作,开展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终期评估;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